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申请须知
1、用户在接受纠纷调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同意下述条款。
2、本平台适用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籍有效期内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因在履行建设工程及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涉及造价及财产性权益的纠纷。
3、用户在申请调解之前请认真阅读浙江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试行)相关条款,并按程序规定提供资料。
4、用户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虚构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5、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虚假调解情况的,将中止调解,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6、用户应当保守在调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机密,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7、经调解后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8、用户使用系统应当恪守下述承诺,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系统有权予以删除:
(1)发布、转载或提供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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